一
故事的开头很像是部动作片的预演,我在个月黑星稀的冬夜,在条影片散场后人流如织的街上掏出枪来顶住一个和我差不多岁数的孩子的脑门,他的同伴正被我的同伴追得四散奔逃、无暇他顾。
冰凉的枪管在黑夜里淡发着金属的光泽,孩子的身体阵阵抖动,我在他对面站得笔直,神色冷俊地看着他在枪口下的表情由无所畏惧慢慢变得充满乞求,不时有惨叫声从附近传来,那是被抓获的俘虏忍受不了痛殴所发出的声音,我点燃支从孩子身上收出的劣等‘红旗’含进嘴里,接着用枪托重重往他头上砸下,孩子倒地,同伴从我身后相拥而上.......那是个没人愿当孬种的年纪,何况既然有人挑了头,同行的就更没道理袖手旁观,我看着孩子在不断落下的拳脚棍棒中翻滚哀叫直至不能动荡。
这世界发展的越来越快,人们的同情心却越来越冷漠,我承认我的良心尚有知觉,并不像我的外表,我总盼望有人出来打抱不平,好使这个孩子能尽快脱离苦海,但那晚的事实是:周围观者如云,却无人敢上前阻止,孩子和他的同伴们横七竖八躺满街心,血迹斑斑,我们在警察到来前从容离去,消散在夜幕深处。
其实我一直弄不明白那帮孩子跟我们有什么过节而值得我们如此痛下杀手,只知道自己的叛逆在那个时候被一切所谓的正派人士所深恶痛绝,为了不让他们对我的厌恶失去道理我便只有与恶人为伍.他们会替我教育一些令我极不舒服的人,办一些我不方便露头的事,作为回报,我同样会在他们召唤时不问原由地奋勇争先。
我们天天逃学,扫荡学校附近的菜地果园,收拾所有敢于招惹我们的人,我们中间能人辈出,有人善于挖掘,拿根筷子就能刨来成堆番薯,有人精于射击,捡颗矿石就能打下鸟来,有人醉心烧烤,在课桌里点根蜡烛抹上配料就能把鸟烤得芬香四溢,还有人会制造简单枪械,填上火药同样威力十足,我没什么可炫耀的本事,如果非要算点特长,那么我可以勉强算是这伙人里的‘知识分子’,只有我能考及格除了英语之外的所有功课,只有我写的检讨能一次通过,我还看过不少乱糟糟的书,能讲许多他们闻所未闻的故事唬得其中的不少人对我言听计从,总而言之,只要我那时能脱离这帮家伙就肯定是个受老师喜爱的好学生。
可我之前就有了不少处分,最严重的一个是‘开除学籍、留校查看一年’,比他们所有人的都致命,因为这个处分意味着我事事必须谨小慎微,稍不留神就会招来灭顶之灾,也许从老师的角度出发是为了挽救我,事实上也真是有不少老师对我的迅速堕落痛心疾首、咬牙切齿,但从我的角度出发这个处分就变了味,我猜想他们肯定知道:以我冲动好斗的性格不可能在一年时间里循规蹈矩地不去触碰任何校规,之所以给我安上这么个毫无回旋余地的处分,是为了他们最终在顶着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帽子把我赶出校门时可以名正言顺、理直气壮地昭告天下------------‘我们已经尽力了’。
所以我总想:与其夹着尾巴在一切上进分子面前接受各式虚伪的训导关心,我就不如率真开心地享受我的少年时代。
我承认我们这帮家伙在长大成人后都倍受生活煎熬,但不少在那个时候整天老老实实呆在教室里不敢东张西望的孩子同样也未能出人头地,比起他们,或许我至少还有段回味无穷的快乐时光,因为10多年后我仍能对许多事发生的过程记忆犹新,能记起那时的笑声是因何而发,而与此同时坐在课堂里的人们则早以忘记了当时是讲的白求恩或是山顶洞人。
第2天,我若无其事神情自然地背着我的帆布书包迈进学校,书包里有我刚花两大毛钱买来的六支春城牌砍头香烟,有几根准备当早餐的香肠和一根打算用来烤香肠的蜡烛,精神十足地与每个经过身边的‘人渣’眉来眼去大声对骂,远处高大挺拔的莲花山顶峰在晨雾里时隐时现,阳光洒满校园,空气清新,到处是打闹的身影、叽喳的声音,所所有有都和往常的日子别无二致,而我却从未想到自己的一生就将在今天改变。
昨夜的战斗有了最新报道,那帮被我们教训的孩子有两个重伤进了医院至今昏迷,孩子他们村里的人封死了厂里通向各处的道路,一见是我们厂里的人就打,8点不到,就有好几个头破血流的替死鬼躺在了厂医院里包扎伤口,我们这边带头的孩子没进校门就让警察带走了,他父亲是我们当地派出所的副所,他托人给我们传出来话,说是还会有人来带我们问话,叫我们谁也别承认,所有的事他会一个人扛.我们都慌了神,全没想到事情会如此快就被人揭破,相互串供安慰完毕后,我们除了大声咒骂那些告密者的前后十八代,毫无办法可想,只有在惶恐中等着未知的结局。
我是在从派出所出来后开始决定逃亡的,因为警察一直在问那两个提枪的人是谁,我心脏狂跳手里全是汗,但却表情平静声音柔和地编了无数谎言来搪塞那两个从那帮孩子他们辖区来的警察,为了方便他们记录,我甚至还讲了N多句普通话。我知道昨夜和我一起挥枪弄棒的人里有不少墙头草,只要他们再被传进去,警察肯定饶不了我。
昨夜分配家伙时,我在第一时间把枪抢在手里,说是便于携带威力无比,而把那些棍棒刀叉之类的笨家伙留给了别人,威风的结果却是把自己摆在了浪尖头上。
警察叔叔对我的配合非常满意,合上记录本对我笑笑说‘普通话不错,赶紧回去读书吧’。从派出所里出来,我一路走,一路发了100多个毒誓告戒自己以后在遇上相同的场合时千万别再去抢把枪来怀里装英雄,否则就让狗咬死、让猪踩死、让驴压死.........
我勾着头走回校园,还是上课时分,各种读书声从不同的教室传来‘一一得一、一二得二、一三得三’、‘游子身上衣,慈母手中线,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我知道自己再也回不来了,面前的路十分清楚,一是逃向未知的他乡,或生或死,或象野狗一样四处流浪。二是等着被抓,蹲完拘留罚完款后在全校大会上被校长义正严词地赶出师门。无论结局如何,这些亲切的书声都将离我远去。
我无比贪婪地看着这个熟悉的四处留有我少年身影晃动的地方,拼命回想那些满是笑语点缀的场景,想象自己从此将孤身一人浪迹天涯,心中满是凄凉。
半年前,我带着十来个小毛孩弄了件轰动当地的案子,警察找了我将近4个月时间才把我抓住,一是被人点了水,二是自己太不懂收敛惹来了警察,被抓那天,我稍作抵抗就把事情合盘托出,听完我的作案经过,警察们沉默不语面面相视,过了半天才有个老警察说了句----‘这小狗日的是个天才’。
事发后我没去成少管所,因为年龄不够,据说要年满14的人才能当上少年犯,1991年的4月,我14岁差3个月。学校是子弟学校,又碍于9年制义务教学的面子不能把我开除,头头们就只有在处分上做文章.
宣判大会开得异常壮观,建校以来,学校还是第一次给如此多的人渣同时授过,全校师生凝神静气地伫立操场听校长宣读判词:小过、大过、最轻的也是严重警告,我被按照带头大哥的标准处理,同时也是校史上最严厉的处分-----‘开除学籍,留校查看一年’。
如今,几个3个月都过去了,我也到了够资格去少管所里吃牢饭的岁数,我对校长半年前在宣判大会上抑扬顿挫说的那几句话一直记忆深刻:‘某些人这次虽然很侥幸的逃过了法律制裁,但是、只要他不悔过自新,继续与人民、与社会为敌,那么迟早、他都会去他最终该去的地方。’我知道校长嘴里的他就是我,也没人不知道说的是我,那天的我确实万众瞩目,最迟钝愚蠢的人也会追随着聪明者的眼神而把他们的目光定格在我身上。
人之所以万众瞩目,是因为他的与众不同,但这种不同,很多时候是源于罪恶。